6月,一部古裝劇《夢華錄》的熱播,引發了觀眾對于中國傳統文化的關注。這兩天,有觀眾在網上提出疑問:“《夢華錄》片頭和海報上的“錄”字是不是寫錯了?好像多了一橫。”這個多了一橫的“錄”字,究竟是書法藝術化的創新表達,還是一個錯字,對于觀眾的這個疑問,一些專家學者向記者發表了自己的看法。
《咬文嚼字》主編黃安靖接受新民晚報采訪時表示:“因為書法藝術本身需要創造性,有些字是可以做一些變形處理的,不能輕易判錯。就像我們現在使用的簡體字,很多都是源于古人書法時的異體字。當然,書法上的異體字也需要合乎書法字典上的傳承。”同時,黃安靖還指出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上也有規定:廣播、電影、電視用語用字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。
如果單從書法角度出發,對于《夢華錄》的海報,有網友表示“行書、草書、行草其實沒有所謂絕對錯字和正確的寫法,除非錯得很離譜,很多時候就是一種情緒和用筆一口氣寫下來,不必深究。”不過,研習書法多年的江先生卻認為:“我覺得這個字不是一個異體字,而應該是寫錯了。”
在江先生看來,書法上用到的異體字都應該有個出處,應該講求“無一字無出處、無一筆無來歷”的規矩,比如書法上的“秋”字,禾與火是可以左右互換;“桃”字在書寫時,也可以從左木右兆變為上木下兆,就像“峰”字一樣。“孔乙己說茴香豆的‘茴’字有四種寫法,每一種都有出處。
但是這張海報上的錄字,我翻閱了書法字典都沒有查到這樣的寫法。書法的確是門藝術,但絕不表示寫字可以隨意添一筆或者減一筆,就像‘末’和‘未’就是兩個字,任意添一筆或減一筆,都不行。錯字就是錯字,絕不能拿異體字當借口,畢竟有時候連書法家協會主席都會寫錯字。”江先生說。
《夢華錄》片頭和海報上的“錄”字寫錯了嗎?網友紛紛提出異議,也引發了本報記者的一番考究。為一部網劇的一個字這么較真,值嗎?
不久前,一名小學生指出了語文教科書中一處標點符號的差錯,得到了教育部部長的點贊。網友和記者對于“錄”字的較真,也值得點贊。我們更希望這次較真,能夠有一個令人滿意的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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